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刑事辩护和刑事案件:
1、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范围
接受法院指定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接受公诉案件被告人或家属的委托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或家属的委托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接受公诉案件受害人的委托,担任受害人的代理人。
接受自诉案件原告人的委托,担任原告人的代理人。
接受申诉案件申诉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
2、律师担任刑事被告的辩护人的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在什么时候可以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
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自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其家属有权随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