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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服务期?二者并不相同

很多人弄不懂劳动合同期与服务期的区别,会误以为二者是一个期限,其实不然。那么双方有什么差别呢?

 

什么是合同期?

劳动合同的期限简称合同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具体期限。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期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类型。劳动合同期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可以通过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必额外向单位支付离职费用。

 

什么是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不一致怎么办?

1、如果劳动期限比服务期短,劳动者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自主择业,但是相应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则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此时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又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拒绝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应该将用人单位该行为视为放弃剩余服务期限,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拒绝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应该就违反服务期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劳动合同期限长与服务期,在服务期限内,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应该就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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