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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  
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是否支付二倍工资?

问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在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是否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法律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该合同在期限上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当超过了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虽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并不明确。用人单位仍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所以,用人单位只要还没有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违反规定没有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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